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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013年10月18日下午,本届(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第一次会议在长沙召开,会议的主要议题是讨论由教指委秘书处起草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草案)》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13-2017年)(草案)》。本届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我校校长黄进教授主持会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财经政法与管理教育处处长吴燕到会指导并讲话。
吴燕处长代表教育部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指出《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是设置法学类专业的基本标准,是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规划的基本要求,法学类专业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标准》起草工作意义重大,是本届教指委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教指委秘书长、我校副校长李树忠教授就上述两份文件草案的起草工作作了说明,全面介绍了两份草案的基本框架以及在起草过程中遇到的难点和疑点问题。
全体与会委员对两份文件草案进行热烈讨论,提出了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最后,会议原则通过了《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草案)》及《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五年工作规划(2013-2017)(草案)》。次日,与会委员参加了本届(2013-2017年)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与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联合举办的“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论坛。黄进校长代表教指委应邀致辞,李树忠副校长做主题演讲。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